劳动关系协调师具体是做什么的?
发布时间:2023-07-17 08:54 浏览数:1074
劳动关系协调员是指从事劳动合同管理、参与集体协商、促进劳资沟通、预防和处理劳动争议等工作的专业人员。“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纠纷,主要是因为缺乏沟通渠道,导致两者无法建立良好的劳动关系,最后闹上法庭。”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所长郑东亮说,其中所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不少,也影响了企业的和谐发展。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把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这就需要专业的人员从事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关系协调的工作。
劳动关系协调师的职业发展:
劳动管理者是劳资双方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解机制和权益保护机制的最基本承担者。劳动关系协调责任重大,专业性强,不仅要求员工具有认真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意识,还需要具备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法律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沟通交流技能。
随着《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陆续实施,劳动关系调整及劳动保障争议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劳动关系的协调成为当务之急。
劳动关系协调师证书的7大用途:
用处1:本职业持证率越来越高,证书已经成为从事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必备敲门砖。
用处2:从业人员中非专业人员多,亟需学习弥补,更需要资格证书来证明自己。
用处3:从业人员中具有劳动关系协调相关专业学历比例低,更需要职业资格来弥补。
用处4:国家实行学历和职业资格并重的政策,即使有劳动关系协调相关专业学历,也仍然需要职业资格证书。
用处5:具备丰富经验的劳动关系协调人员必然要向高层管理甚至综合管理方向发展,需要系统的专业知识支持。
用处6:从业人员希望长期在此领域专业发展,因此愿意不断投入,提升自己增加竞争力。
用处7:考证难度大,参加考前培训有助于快速获得专业技能,通过考试更能获得社会认可。
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是中级职称。劳动关系协调师要有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及熟练的沟通交流技能,其职业前景也受到业界的广泛热捧。
劳动关系协调员是从事劳动标准的宣传和实施管理以及劳动合同管理、集体协商协调、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工作的人员。主要分布在区域性调解机构、地方行业工会、行业协会、企业家协会以及用人单位内部人力资源管理、工会和法务等部门。
同时,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建立和完善内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并配备专业的劳动关系协调人员。上海等地已经将“企业配备专业劳动关系协调员”作为一项制度。较好地实现了劳动争议的事前调解。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和企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的加强,社会对劳动关系协调员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大。